2011年8月17日 星期三

100年講師認證考試辦法

新北市多元學習發展協會


100年講師認證考試辦法


 


A方案-書面審查(請於10009月25日前報名及繳費)


一、資格:凡本會會員已取得其他社團(含社大)之講師合格證書或聘書者,免術科考試。採用提供書面資料三十分鐘教案&教綱(主題試講範圍不限,但不可銷售商品、廣告化)交由評委審查,並繳交該證書或聘書影本及講師認證審查費用$500元至講師評鑑委員會。


 二、審查時間:書面審查截止日為100年10月01日前繳交資料


B方案-主題試講 (請於10009月25日前報名及繳費)


一、考試日期:100年10月15日(星期六)。


二、考試地點:第一商品公司(台北市衡陽路51號九樓)若有更改另行通知


三、考試時間:上午9:00~12:00,下午13:30~18:00。


四、報到時間:(1)、上午考試的考生請於08:30到達完成報到,並將教案及相關授課資料交工作人員,由工作人員編號後呈交認證委員。


   (2)、下午考試的考生請於13:00完成報到,並將教案及相關授課資料交工作人員,由工作人員編號後呈交認證委員。


五、考試方式:20分鐘課程講授。


六、考試範圍:(主題試講範圍不限,但不可銷售商品、廣告化、揭露公司名及LOGO)


七、評鑑費用:本會會員費用$1,000元,非本會會員費用$2,500元(含午餐)


八、評分標準:


  1、專業知識(佔60分)


 (1).教案設計&教學技巧 (40分)、(2).教綱 (15分)、


 (3).教具 (5分)


    2、演說技巧(佔40分)


 (1).服裝台風 (15分)、(2).肢體語調(15分)、


 (3).時間控制( 5分)、(4).互動(5分)


九、計時鈴響:15分鐘一響、18分鐘二響、20分鐘三響,超時即扣分,往後推算每超過30秒再扣1分,不足15分鐘扣分。


十、計時標準:以考生上台發出聲音起計(擺放教具、張貼海報不計時)。


十一、錄取標準:認證委員依各項分類評分總和達75分以上,且獲得認證委員一致通過者為評鑑合格。


十二、成績公佈:於考後七天寄發評鑑結果通知各考生。


十三、注意事項:


1、考生須提交五份教案及教綱予認證單位(供認證委員參閱及認證單位存檔)。


2、考生所呈教案,認證委員若有疑惑處,認證委員可在考生講授前詢問考生,遇有爭議事項時,請當場提出,再交付認證委員會裁決,事後提出概不受理。


3、講授結束時,若時間尚不足15分鐘,認證委員可臨時發問,並列作評比


4、現場提供麥克風、海報架及備有單槍投影機,供認證考生使用,其餘所需之必要設備請考生自備。


5、考試中請關閉手機,並嚴禁交談、走動及其他足以影響考生權益之事項。


 


1報名請按連結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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